负责全市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转业士官、退休志愿兵(士官)、退伍义务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员(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士官)的建房工作和干休所的组建、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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