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
“开展诚信服务、争当西湖先锋”创先争优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局,市各业务主管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诚信服务、争当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
“开展诚信服务、争当西湖先锋”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题的“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在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诚信服务、争当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我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起步迟、底子薄、力量弱,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党组织的作用也将日益重要。这就要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党的建设,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公正诚信、自律和谐、健康发展新社会组织的总体目标,以增强公信力、竞争力、凝聚力为总抓手,以“开展诚信服务、争当西湖先锋”为总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使党组织成为推动新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员成为服务发展、凝聚人心的主心骨。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各业务主管单位和各社会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省厅的总体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履行好组织和指导工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通过努力,到2012年在全市新社会组织培育一批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的“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此基础上,创建50个市级“诚信服务先锋”党组织,培育20名市级“诚信服务先锋”党员,在全市树立一批争做创业敬业先锋、争做诚信服务先锋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形成一批有杭州特色、有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抓住工作重点
“开展诚信服务、争当西湖先锋” 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要求是“五个好”和“五带头”。在此基础上,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各业务主管单位和各新社会组织要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着力做好“四个突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动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突出示范作用,保证创先争优活动正确方向。
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首先要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参加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调查研究,把握特点规律;带头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工作;带头解决问题,研究措施办法;带头推动活动,营造声势氛围。在突出领导干部示范作用的同时,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坚持用先进典型推动活动开展,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深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在全市新社会组织中形成干事创业、创先争优,助推新社会组织科学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活动载体,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见实效。
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围绕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要求,继续扎实推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社会组织进社区,社会组织进市民之家”,同时以“为社会组织和行业发展献计献策”等实践载体,努力在解决群众困难、促进社会和谐上真正见到实效。通过深化“社会组织进社区,社会组织进市民之家”活动,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送信息、送技术、送温暖,帮助会员、群众开阔市场眼界与发展视野,提高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使会员、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享受到杭州的发展成果。通过深化“为新社会组织和行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行业发展献一策,为行业文化建设献一策,为社会稳定献一策,为加强党建工作献一策,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献一策,群策群力,共同推动新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三)突出活动重点,发挥“堡垒、保障”两大作用。
以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为重点,不断完善“一个堡垒,多个保障”的组织覆盖体系。进一步理顺新社会组织党建领导体制和党组织隶属关系,探索推行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行业组建、区域统建等组建模式,加强对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拥有80家以上会员单位且有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团体的党组织组建力度,通过党建工作的有效延伸不断扩大新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要围绕建设公正诚信、自律和谐、健康发展的新社会组织,提高广大党员的自身素质为目标,增强党组织在新社会组织中的公信力、竞争力、凝聚力,使党组织成为推动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联系广泛、专业服务能力强的优势,积极参与网格服务团队,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突出机制建设,提高新社会组织建设水平。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促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大力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建设现代社会组织制度。修订和完善社会组织章程、内部治理结构、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名称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制度,推行理事长兼任法定代表人制度和秘书长聘任制度,加强理事会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增强自主运作、独立运转能力。二是建设自律诚信长效机制。以规范行为、增强社会责任为重点,推进制度建设和机制规范。改进和加强年度检查工作,明确标准,健全机制,优化方式,提升效能,不断提高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三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品牌意识建设。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规范化建设和评估工作,加强其自身建设,力求在各个领域都能涌现出一批服务有特色、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品牌。推广品牌社会组织在规范自身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服务、增强诚信自律等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带动全市各类社会组织整体健康发展。
三、落实具体举措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各业务主管单位和各新社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特点,注重丰富活动载体、落实具体举措,扎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一)组织开展“一服务”主题活动。
全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要以开展为农民、农村、农业“三农”服务为载体的实践活动,尤其是涉及到保障民生、服务“三农”等方面的新社会组织,要根据自身专业特点,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在产前、产中、产后积极发挥服务功能的作用。通过送信息、送技术、送温暖,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品牌建设,树立商标意识,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开展质量标准建设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相结合;二是将农村发展、农民受益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将提高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能力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在起来。帮助农民群众开阔市场眼界与发展视野,提高农民群众生存和发展能力,使农民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享受到杭州的发展成果。通过深化“服务三农促民生”的工作力度,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发挥作用。积极倡导“支部+协会+合作社+农业大户”的组织运作模式,引导农民和农村的发展,扩大订单农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组织开展“二进”专题活动。
即新社会组织“进市民之家”和“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专题活动。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组织资源,结合爱心志愿服务、诚信服务宣传月、党员公益活动日、党员与您同行等载体,组织党员和职工积极“进市民之家”、“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投身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去。各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行动,通过行动,让市民、群众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
(三)组织开展“三帮”关爱活动。
一是帮助组织谋发展。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牢固树立“组织发展我发展”的意识,主动收集市场信息,积极开展技术革新,积极参与组织经营,为组织的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到在困难面前有党组织和党员、突击攻关有党组织和党员。二是帮助群众解难题。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有条件的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关爱基金,有条件的党员要结对帮扶1名生活困难党员和职工群众,建立党员联系会员、群众制度,认真了解掌握会员、群众的动态和现状,主动维护会员、群众的合法利益,帮助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以情鼓励人,以情吸引人,以情凝聚人,让每一个会员、群众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三是帮助社会创和谐。积极探索和实践各类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活动”两个覆盖,不断理顺组织关系,坚持“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登记部门加强指导”的工作原则,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行业组建、区域统建等组建模式,健全和完善“一个堡垒,多个保障”的组织覆盖体系,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应有作用。
四、明确方法步骤
全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诚信服务、争当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从今年6月开始,到2012年5月基本结束,共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选表彰三个阶段。
在动员部署阶段,各级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指示要求,认真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各新社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动员本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在组织实施阶段,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做到“规定动作不走过场”,“自选动作争创特色”。党员个人要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上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在评选表彰阶段,各业务主管单位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进行评比推荐。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
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综合指导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所主管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乡镇(街道)党委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为辖区内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具体负责开展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刊物、简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本行业本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本地本单位“开展诚信服务、争当西湖先锋” 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注重培养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民政部门和各业务主管单位要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本地本单位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对“开展诚信服务、争当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各新社会组织“开展诚信服务、争当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报上一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