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下发《关于命名天津市西青区等15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发〔2010〕20号),余杭区榜上有名。至今,全国受此殊荣的有27个县(市、区)。
余杭区自2007年被民政部列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以来,立足城乡统筹发展,着力健全农村社区组织网络,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创新“九项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推动全区农村社区建设深入有效的开展。2009年12月19—20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专家组对余杭区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进行评估。民政部认为:余杭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在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繁荣社区文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走出了一条适应本地实际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新路子,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拥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余杭区将巩固全覆盖创建成果,逐步解决完善农村社区建设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寿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