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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11-3-16 20:35:09    杭州市民政局
答:《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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