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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通知
  重要发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2011-5-16 20:32:14    杭州市民政局
答:(一)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二)与已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组织的名称有明显区别;
        (三)不得使用被撤销或者被取缔的组织的名称;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外文名称的,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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