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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权力阳光信息系统(一期)项目采购公告
2009-10-9 15:26:51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市民政局权力阳光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ZFCG-2009-234
  2、项目名称:杭州市民政局权力阳光信息系统(一期)项目
  3、采购内容:按照进一步建设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网上审批业务系统的要求,改造现有的民间组织管理信息系统(涉及78项权力事项),在此基础上建立民政局权力阳光信息系统,开发与民政局现有业务系统接口,实现与市级数字监察和网上政务大厅的对接等内容。具体包括:项目建设系统设计、开发、实施、运行维护、培训、项目验收以及不少于三年(含)7*24小时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必须采用正版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软件。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研发、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熟悉民政等相关业务领域流程,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获取标书: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财税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应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采购文件。
  7、领取标书
  (1)时间:2009年10月9日至2009年10月14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B58、B59)。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施经验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采购单位证明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8、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09年10月21日下午13时45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B58、B59)。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09年10月21日下午14时整,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10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B74室),联系人:孙凝, 联系电话:0571-85085463、85085456,传真:0571-85085458;杭州市民政局,联系人:赵淼麾,联系电话:0571—85179658,传真:0571—8517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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