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非行政许可 >  正文内容
  公告通知
  重要发文
公墓年检
2008-12-14 16:49:02    杭州市民政局

事项内容:
审批项目依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经营性公墓实行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浙民事字[1996]72号
审批收费依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一个月
受理条件:  公墓应当提供经营性公墓年检登记表、自检报告以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责任单位:  杭州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地址:  戒坛寺巷21
联系电话:  85103795
联系人:  黄荣
责任单位电话:   85151897
email:   swc@smz.hz.gov.cn
备注: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戒坛寺巷21号 邮编:310006 电话:85151891
版权所有:杭州市民政局 技术支持:杭州集广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1953458
Copyright 2005-2010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18648号 建议IE6.0 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