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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建制与调整审核
2008-12-9 17:35:05    杭州市民政局

事项内容:

审批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八条

审批总时限:3个月

受理条件    请示及附件齐全

责任单位:  杭州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地址:  戒坛寺巷21号
联系电话:  85153225
联系人:  杨兵
责任单位电话:  85151897
email:  qhc@smz.hz.gov.cn
备注: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戒坛寺巷21号 邮编:310006 电话:8515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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