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非行政许可 >  正文内容
  公告通知
  重要发文
社会福利机构申请开业
2008-12-9 17:33:03    杭州市民政局

事项内容:

审批项目依据:《杭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杭政发[2000]263号)

审批总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申请开业的书面报告和《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2、民政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城建、消防、卫生等部门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
4、验资证明;
5、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6、工作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健康状况证明;
7、福利机构公章和财务、法人代表(负责人)印鉴;
8、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责任单位:  杭州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地址:  戒坛寺巷21号
联系电话: 85058589
联系人:   扬立江
责任单位电话:  85151897
email:  flc@smz.hz.gov.cn
备注: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戒坛寺巷21号 邮编:310006 电话:85151891
版权所有:杭州市民政局 技术支持:杭州集广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1953458
Copyright 2005-2010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18648号 建议IE6.0 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