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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民发〔2007〕186号
关于开展民政系统行政许可法
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杭府法发〔2007〕8号),决定在全市开展民政系统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7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杭府法发〔2007〕8号文件。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由局领导带队,监察室、政策法规处、民间组织管理局、区划地名处、救灾救济处、社会事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二)各区、县(市) 和有关处室于10月17日前按检查内容进行自查;
(三)检查组于10月中下旬对各区、县(市)进行抽查;
(四)检查采取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查看台账,检查办理行政许可场所;
(五)各区、县(市)和有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积极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杭府法发〔2007〕8号)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法制工作 检查 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7年9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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