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邵胜等局领导在局民政法制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杭民发〔2007160

 

 

关于印发邵胜等局领导在局民政法制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824,我局召开了民政法制工作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邵胜和副巡视员张伯顺分别讲了话。现将邵胜、张伯顺同志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法制工作  领导讲话  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7913

 


邵胜同志在局民政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824

同志们:

今天,我们抽出半天时间,专门召开一次法制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民政法制会议精神,对照市政府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年度目标考核的要求,对我局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下面,我先讲二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民政法制会议精神,率先建成“法治民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2004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市委、市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建设“法治杭州”的决定》、《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 “依法行政”,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共识和要求。

近年来,民政部也非常重视民政法制建设工作。今年312日,民政部召开首次全国民政法制工作视频会议。李学举部长出席会议并作了《为建设法治民政的新格局而努力》的重要讲话。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立国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加快民政立法步伐,提高民政立法质量》的重要讲话。罗平飞副部长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国民政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窦玉沛副部长作了题为《搞好“五五”普法,建设法治民政》的重要讲话。会议第一次明确地提出“法治民政”的概念。明确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法治民政的新局面。李学举部长指出,法治民政的本质是把民政行政权力自觉地限制在法制的范围内,防止权力滥用。法治民政的宗旨是依法为民,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实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法治民政的基本特点和标志是:在体制方面,依法确立与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制体制和社会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民政行政体制;在法制方面,达到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民政部门依法办事、民政干部依法行政;在机制方面,形成权责统一的决策机制、高效便捷地应对自然灾害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惩防并重的行政监督机制;在观念方面,全国民政系统牢固确立法律至上、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理念。李学举部长强调,法治民政不仅是今后一个时期民政法制工作的主线;而且是整个民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理念、一种运行状态和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李学举部长在讲话中,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建设“法治民政”的重大意义,值得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思考。

(一)建设法治民政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民政工作属于国家事务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建设法治民政;民政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承担重要职能,发挥着基础作用,和谐社会首先是民主法制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必然需要建设法治民政;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建设法治政府必然包含建设法治民政。

(二)建设法治民政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拓民政工作的迫切需要。民政工作要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公正、便捷、满意,需要依靠法治民政;只有将民政为民的体制、机制和各项制度法律化,才能使民政事业的路子越走越宽;只有实现法治民政,才能保证人民群众长期稳定的受益。多年来,民政系统在民政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总的来说民政法制工作相对滞后,成为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法治民政是民政工作由传统走向现代的根本标志,从某种意义上说,今后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为,民政干部素质的提高,取决于民政法制建设的进程和水平。不然,今后的民政工作将会缺少制度保障,给民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障碍和制约。

(三)建设法治民政是推进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政府建设、推进管理创新工作,把它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把政府建设成为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把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这就要求民政部门切实转变职能,以解决民生问题和加强社会管理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在民政工作中着力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着力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着力推进社会建设,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和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等的健康发展创造平台和环境。要求民政部门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民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切实将民政行政管理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还要求民政部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确保权力不被滥用。要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要建设法治民政,实现从传统民政向法治民政的跨越。

总之,我们要以这次民政法制工作会议为契机,积极动员和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法治民政”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政法制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为率先建成“法治民政”奠定思想基础。

二、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考核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民政法制工作主要由立法、执法、普法、复议、诉讼等内容组成,综合性和专业性比较强,许多工作都与各业务处室紧密相关。为了切实加强民政法制建设,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我就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均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提几点要求,请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

(一)立法工作。在市人大内司委、市法制办等单位的关心支持下,由我局上报的2项立法计划项目被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立法计划。其中:《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修订)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立法预备项目,《杭州市实施军人抚恤优待和退伍义务兵安置若干规定》(修订)被列为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请区划地名处和优抚处广泛开展调研,摸清底数,认真分析,起草好立法项目草案。政策法规处要做好与市人大内司委和市法制办的沟通联系。《杭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已于去年111日正式施行,民间组织管理局对《办法》的实施情况要抓紧开展调研,形成书面的评估报告,按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已经着手开展了相关工作。政策法规处参照省民政厅的做法,对我局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权分解、执法流程等作了初步梳理,并已经征求了各处室的意见。按照市目标办下发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重点是检查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分解并向社会公布情况、执法流程和责任的分解落实情况、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责任追究及奖励机制的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等情况。政策法规处将在近期再次征求各处室和单位的意见,请你们积极给予配合支持,以便尽快汇总上报。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班子明确提出建设“服务政府”的目标要求。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体系。清理、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严格收费管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求全市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压缩20%。我局作为主要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要按照“便民利民、合法合理、提升效能、积极稳妥”的原则,尽量压缩办理时限,方便群众办事。此项工作等会儿张伯顺同志还将具体作出部署。总的要求,此项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请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认真抓紧抓好。

(四)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工作。今年上半年,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从而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由我局为主组织实施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已征求各有关处室意见,各处室也分别提出了继续实施、修改、废止的意见和建议,清理结果已报市政府办公厅。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对以我局为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市政府要求将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此项工作任务也很重,请各处室指定一名精通政策的同志,对本处室目前正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报处室负责人审核后统一报送给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整理汇总后,通过适当形式公布,并向市政府报送清理工作总结。

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核、评估工作。市政府和省民政厅都下发了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评估的文件。按照市政府“依法行政”目标考核标准的要求,政策法规处起草了《杭州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评估实施细则》,在征求各处室和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已经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待《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后,请各处室认真贯彻执行。

(五)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和申领工作。我局18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有效期将于9月底截止,其中11名行政执法人员还参加了市法制办统一组织的换证培训考试。根据省、市法制办的有关通知精神,今后,将由市直各部门负责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和初审。目前,我局已派员参加了培训,管理软件已经安装到位。接下去,政策法规处将对换证和新申领人员的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并在8月底前完成信息上报工作。请各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已经提交执法证件申领表的机关工作人员抓紧到指定地点拍摄数码照片,以便于政策法规处尽快完成信息录入和初审上报工作。

(六)普法教育工作。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各处室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政策法规处的具体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举办好政策法规报告会。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由相关处室负责人通报业务条线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重点业务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自学。根据市依普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要求,政策法规处已经征订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治浙江”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等“五五”普法指定学法教材。请各处室和单位要组织好自学,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以备年终考核时抽查。市依普办将在年底组织《物权法》的抽查考试,届时,被考核单位抽1名处级干部和1名普通干部参加测试。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相关处室负责人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三是制作好远程教育课件。去年,我局制作的“民政政策法规”远程教育课件被市委组织部等单位评为二等奖,救灾处、基政处、事务处、优抚处的主要负责人精心准备、细心讲解,效果明显。今年,我局又承担了篇长2个小时的远程教育课件,请相关处室提前作好准备,精心策划,创新形式,保质保量地完成远程教育课件的制作任务。四是配合搞好普法教育的资料收集工作。市依普办要求各部门提供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电子台账。请各处室、各单位在组织开展与法制宣传教育有关的业务工作时,能主动与政策法规处联系,积极提供相关的电子文档,以便及时整理归档,规范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台账,确保全面完成普法教育年度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市依普办统一组织的考核检查。

建设法治民政,不是一项具体民政业务工作,而是涉及民政工作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是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任务。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列入市政府对我局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分别由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进行专项考核,在目标考核百分制中占7分,所占比重较大。其中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为5分,普法教育为2分。因此,请各处室、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并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作为民政工作的基本准则,通过大家的扎实工作,为早日实现率先建成法治民政目标而不懈努力。

 

 

 

 

 

 

 

 

 

 

 

 

 

 

 

张伯顺同志在局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824

同志们:

为了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体系,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30号),市审改办下发了《关于落实〈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项工作的通知》(杭审改办〔20074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和市审改办的通知精神,局党委高度重视。邵局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局贯彻落实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顺利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处室、各单位在会后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根据会议的安排,我重点就深入推进我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前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简要回顾

2000年以来,市政府已经开展过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原承担行政审批事项34项,经过三轮审改,精简、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9项,目前,我局有行政审批事项14项、备案1项。具体情况为:

(一)20007月,在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在原有34项行政事业的基础上,取消5项,下放3项,保留26项;

(二)20029月,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再次取消、下放、并联审批9项,保留16项,备案1项;

(三)200311月,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又取消、下放2项,保留14项,备案1项。

20047月,市政府公布了第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6项。其余均属于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今年6月,省民政厅对全省民政厅系统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报经省法制办审核,市级民政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5项,下一步我局将建议市政府及时进行调整。

二、关于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几点要求

(一)新一轮审改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政府服务品质,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作出贡献。

(二)新一轮审改的工作目标:清理、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严格收费管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探索并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和集中监管。强化政府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提高行政服务品质,力争全市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压缩20%

(三)新一轮审改的职责分工

按照市政府杭政函〔2007130号和杭审改办〔20074号文件要求,开展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等工作,涉及的处室比较多,工作任务比较重,时间要求很紧,工作要求比较高。结合本局实际,对我局深入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初步的分工。请各处室、各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合力做好工作,确保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1、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以及通过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或调整。对一个审批事项需多个处室、多个环节审批的,原则上由一个处室为主承担的要求进行调整,该取消的予以取消。对区(县、市)民政局可以实施的审批事项,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应当主动下放管理权限。(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提出取消、调整、下放意见报局审改领导小组审定)

2、完善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增或修改的条款,对经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作进一步清理,确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统一予以规范。(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商请市法制办后向市政府提出调整建议

3、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内容予以明确并统一公示。(由计划财务处牵头,会商相关处室后提出清理意见报局审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办公室负责对外公布)

4、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示。为方便群众办事,整合内部资源,再造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缩短、合并审批程序,尽可能归并非法定审批环节。对各项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则和程序,包括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流转程序、法定时限以及申报时所需提供的材料等,报经市审改办批准同意后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由各相关处室提出优化审批流程方案,报经局审改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对外公布)

5、探索试行网上审批。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依托政务信息网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着手在民间组织管理、福利企业管理等行政审批领域开展网上受理、初审等试点,开发网上办事软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行政能力。(由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协助,报经局审改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6、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审批流程、审批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执行,明确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组织)处协助)

(四)新一轮审改的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成立局审改领导小组,拟定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对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整体部署,营造合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8月下旬)。在局审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相关处室对本处室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逐项分析论证,提出拟取消、调整、下放的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提出优化方案,统一填写市审改办下发的相关表格。经政策法规处统一整理汇总后,报局审改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3、上报方案阶段(9月中旬)。由局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收集各相关处室提出的精简压缩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并初步审核后形成书面实施意见,报局审改领导小组研究。经研究同意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审改领导小组审查。

4、组织实施阶段(9月下旬-10月下旬)。经市审改领导小组批准,将审改方案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准备,接受市审改办11月份的统一验收。

(五)新一轮审改的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处室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和打造民本政府、法治政府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动性。为确保新一轮审改工作领导到位,将建立局审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审改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积极配合和支持审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2、明确分工,协调配合。为了确保审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局审改领导小组下设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范收费工作组(计划财务处牵头)、督查工作组(监察室牵头)等专门工作组,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各相关处室对工作流程的优化设计、工作表格的填写等具体操作问题,可与政策法规处联系。

3、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各相关处室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防止厌烦和抵触情绪,杜绝出现敷衍应付和形式主义等现象。局审改领导小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完成审改工作任务情况纳入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我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我局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处室、各单位指定专人,根据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顺利通过市审改办组织的检查验收,努力把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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