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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就业生活问题作为全面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重视,并在不断完善“三条保障线”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的帮扶政策文件,建立了以“春风行动”为载体的帮扶长效工作机制,使困难群众在生活和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扶。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进一步拓宽帮扶领域,去年年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春风行动”进一步健全帮扶困难群众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市委[2002]29号)的精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对杭州市区困难群众实施援助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2]16号),决定对市区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实施日常生活、文化生活、就学、医疗、住房等五个方面的17项帮扶援助政策。该政策自今年初实施以来,已有数千户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得到了相应的帮扶援助。为使该帮扶援助政策能惠及所有的困难家庭,经杭州市再就业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凡市区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困难家庭也可享受相应的帮扶援助。
为了使您或您的家庭成员对该帮扶援助政策有进一步的了解,以便您能在众多的援助项目中尽快地找到符合援助条件某项政策规定,以下特作明示谨供对照。
凡持有杭州市市区《困难家庭救助证》(含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困难家庭)的居民家庭,在管理审批机关批准的有效期限内,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享受相应的帮扶援助政策待遇:
如每个家庭均能享受的政策待遇有:每户每月25元的水、电、气(燃料)定额货币补贴;小区保洁、垃圾清运处置及(贮)粪池清运处理的免费服务;免收有线电视安装费和有线电视视听费;半价订阅《杭州日报》。
如家庭成员根据需要可享受的政策待遇有:免费办理杭州图书馆借书证;半价办理公园IC卡;婚前体检及从事饮食服务等职业需要健康体检的,免收体检费;免收婚姻登记工本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如家庭有子女在幼儿园或在校就读的,可视情享受相关的就学援助政策:子女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按照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减免50%以上的保育费;子女在校读书的,免收中学(含各类中专、职高、技工学校)、小学学杂费,并优先给予慈善助学或结对助学的待遇;子女就读全日制大学(含大专)的,按每学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春风行动”助学援助。
如您或您的家庭成员因病需要治疗时,可分别享受有关的医疗援助政策:在政府主办的市级及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时,免收挂号费、诊疗费(不含专家门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患病在市级及市级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以下)住院的,减半收取注射费、手术费、护理费。
如您或您的家庭成员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免交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每人每年36元)。
如您的家庭在住房援助政策方面可以视情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承担公有住房的。在租金调整后的新增租金由住房产权单位给予减免;符合《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房屋拆近时面积不到36平方米的,由拆近单位在本市规划范围内提供不少于46平方米的成套住房,并互不结算产权调换差价;符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19号)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廉租房政策,由市房改办提供租金补贴或以低廉租金配租普通住房。
以外,“免收丧葬火化费”也是对持证家庭的一项生活援助。
切实抓好该帮扶援助政策的落实到位,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是市各有关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困难群众的迫切要求。为此,我们必须一抓到底,确保落实,取信于民。
衷心祝愿您和家人能从此信中读出“春风”传递补的信息,并充分享受“阳光”赐予的无穷暖意。
杭州市再就业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办公室
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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